马上就是一年一度的春节了,现在很多谣言在传,今年将会解禁烟花爆竹,这个谣言输不属实的。甘肃榆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公告,榆中县人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
榆中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我县2021年度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现公告如下:
限制燃放的区域
(一)和平镇全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县城建成区域(东至幸福家园、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南河、北至夹沟河以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的时间
(一)和平镇全域全时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二)县城建成区域(东至幸福家园、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南河、北至夹沟河以内)工作日全时段(除腊月二十三、正月十五)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规定
在限制燃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其剩余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处罚过的个人和单位,发现其继续违法燃放的,处以其上次罚款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