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习惯
一、居住
纳西族民间住房,在明清时还普遍是井干式“木楞房”,用圆木纵横相架,层面高至七八尺,即加缘行,覆之以板,石压其上。在木楞房的正房(祖房)中,有一个高出地面的灶台称为“格古鲁”,中间为火唐塘,安上大型铁制三角架,用来烧水,烤火和安锅做饭,会客、用餐和老人就寝均在这个灶台上。火塘两边铺木板,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相混。
丽江坝区,尤其是大研古城内,纳西民居则普遍是土木结构的瓦屋楼房。建筑平面结构大多是“三房一照壁”,富裕人家也有“四合五天井”的布局。纳西族的“三房一照壁”正房较高,主要供老人居住,两侧厢房略低,由下辈居住,再加上正房对面一堵照壁,看上去主次分明,布局协调。天井供生活之用,多用砖石铺成,常以花草美化。如有临街的房屋,多被辟为铺面,主人自己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屋基采用石头砌成,墙用土坯砌起,有的四角用砖修饰,上段则用木板围封,屋架强化穿斗功能,增强了搞震能力,使房房具有“墙倒屋不塌”的特点。屋面都用筒板瓦覆盖,前后出檐,人字面坡交接处装饰“垂鱼”。
二、服饰
纳西族男子的服饰大体与汉族相同,各地妇女服饰则有差异。中甸县白地一带妇女,身穿对襟长衫,再系百褶长裙,腰束毛织彩带,脚穿云头黑靴,背披白毛山养皮,编发盘辫,保有古风,宁蒗县永宁一带摩梭妇女,头戴布料大包头,身穿大襟小褂,系长可及地百褶裙,腰系彩带,美观大方。丽江县大研一带纳西族妇女,从清初改土归流以膈衣着便有很大改变,上空大襟宽袖布袍,袖口捋至肘部,外加紫色或藏青色截肩;下着长裤,腰系用黑、白、蓝色棉布缝制的围裙,上打百褶,下镶天兰色宽边;背披“七星羊皮”,羊皮上端缝有两根白色长带,披时从肩搭过,在胸前交错又系在腰后,既可保暖,又可垫背负重。近年,一种既保持纳西古装特色,又有现代服饰特点的新型青年妇女服饰问世,其产要特点是改大襟的坎肩为对开或半边开收腰坎肩,改围腰为长裙,在礼仪活动中颇受欢迎。
羊皮披肩是丽江纳西妇女服饰的重要樗。它一般是整块纯黑色羊皮制成,剪裁为上方下圆,上部疑着6厘米宽的黑边,下面再钉上一字横排的七个彩绣的圆形布盘,圆心各垂两根白色的羊皮飘带,代表北斗七星,俗称“披星戴月”,以示勤劳之意。另有一种看法认为,上方下圆的羊皮是摹仿青蛙的形状剪裁,而缀在背面的圆盘纳西人称为“巴妙”,意为“青蛙的眼晴”,这是崇拜蛙的丽江土著农耕居民与崇拜羊的南迁古羌人相融合形成纳西族后的产物。
三、饮食
纳西族习惯一日三餐,主食以小麦、玉米和大米为主,加工制作成窝头、馒头、粑粑、米饭等花样,山区杂以洋芋、荞和青稞,喜喝酥油茶,常吃杂锅菜、火锅和大块肉。城镇、坝区的烹调技术较高,待客时,饭前多设海棠、瓜果、蜜饯等自制茶点,而“八大碗”、“六碗六盘”等花色品种很有特色。宴请贵客多用“三叠水”,一般用三种大小不同的碗具盛菜,形成高矮三个层次,菜谱除了通常使用的蔬菜外,特意加上一些山珍海味。
四、禁忌
禁忌是虚构的危险,恐怖的心理,自我限制和消极防卫。纳西族的禁忌有:
除夕晚忌不洗脚,而吃团年饭的碗筷忌洗刷。正月初一晨忌陌生人进家门
除夕晚忌留出嫁女在娘家。正月初一晨忌妇女早起床
忌跨竖在门口的陆色白石,忌跨火塘的座锅石,忌水泼火塘中的火。
客人进屋忌讳主人吐唾沫。忌客人座火塘左边的座位。
忌戴头笠进屋,忌扛着锄头进厨房
晚上点火回家,忌火把点进屋内。晚上回家先入火塘屋, 忌先入卧室
死者入棺或火葬时,属相克者忌在现场。披麻戴孝的人,忌进别人家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