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早期建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华大学早期建筑位于
清华大学,为北京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存清华大学早期建筑主要有三部分:(一)1911―1912年建造的清华学堂、同方部等;(二)1919―1925年建造的大礼堂、科学馆、体育馆、图书馆(局部)等;(三)1931―1933年建造的生物馆、化学馆、图书馆(扩建部分)、气象台、校门、机械馆、电机馆,以及明、善、静、平、新“五斋”学生宿舍。这批早期建筑反映了西方近代学校建筑在中国的演变过程,建筑风格具有典型价值,艺术水平较高,集中了中国第一代建筑师比较优秀的建筑作品,在建筑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信息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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