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张家大院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蓟县张家大院位于天津市蓟县出头岭镇官场村,年代为清代。
“张家大院”由张氏家族于清朝晚期建成,2013年被确定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虽然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风吹雨打,但院落基本布局和大部分主体建筑仍有留存。
大院体现了“聚族而居”和“家大业大,源远流长”的民俗和农耕社会建筑思想,对于研究当地民俗、乡土建筑以及农耕社会的生活状态,起到活化石的作用。
由四座联排独立院落组成,张氏家族曾是当地集农、官、商于一体的大户人家。其建筑为天津、河北地方做法结合明清北方官式做法,并吸收借鉴了清代满族民居的部分特点,是蓟州乃至京东重要的民居建筑。
2013年1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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